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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罚款撑起13地方财力;一个路口罚款收入12亿堪比印钞机

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开云体育登录网址_英超开云官网入口 1 次浏览

  前不久,有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曝光了一个惊人的现象。这个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出头,但是其中有3000多万,竟然来自交通违章罚款。也就是说,交通罚款贡献了差不多1/3的收入。

  根据当地司机反映,县内这段几十公里的省道上,就有近10个电子违章抓拍设备,在其他道路上电子警察也很多。可同样也是在这条省道上,临近另外两个县的范围内,路况环境几乎相同,交通违章抓拍设备却很少。一位被罚数次的司机也颇有微词:“道路规定时速60公里,突然限速30公里,不是特别熟悉的当地人,很难避过,一旦超速被拍,经常会被扣12分、罚1000元。”

  这个不通高速的山区县,是煤炭运输必经之地,许多运煤车辆进出都要经过这个县。当地有干部表示,县里工业不发达、企业较少,“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于是县境内几十公里的省道,就成了这个县的“发财之路”。

  其实这背后隐藏的,是所谓的“罚款经济”。罚款经济由来已久,最常出现在交通执法。有很多人戏称交警是“史上最伟大的业务员”,他们“天天开单,单单成交。不讲价,不退货,不包邮,到店付款”。而现在随技术进步,电子警察的上岗,还可以24小时执法。

  前段时间网络上就有曝出,广东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处岔道口,有62万人交通违章。如果每次违章按200块计算,光这一个路口罚款收入,就高达1.2个亿。后来有网友无人机拍摄发现,这个路口标线明显有问题,很多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3分钟就有27人违章,也就是平均一分钟9个,收入1800块。

  这个创富速度,堪比印钞机。据统计,2019年A股上市公司平均现金流也不过2.44亿元。也就是说,一个小小的摄像头,就抵得上半个中等水准的上市公司。

  佛山曾表示,争取在2021年有100家上市公司,现在看来,何必呢?多一些这样的摄像头,佛山也不用搞别的经济了,也不用全力发展什么上市公司。搞200个类似的摄像头,省心省力,净利润绝对比这些上市公司要高的多。

  事件曝光后,当地交警部门言之凿凿,说是为了司机好。但真是为了司机好,早就应该研究这里为什么违章如此之多,标线是否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因为在一个地方如果只有少数司机违章,我们能说是司机的问题,而同样地点假如慢慢的出现大规模同性质的违章,那这有可能就是设计的问题。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交警部门的“有意为之”。2020年,国家督查组专门检查全国道路罚款情况,多地都有类似现象发生。比如山东聊城某县违规限高设施达155个;河南安阳由于花式限高,进城送货只能靠三轮车“蚂蚁搬家式”运送;河北石家庄货车司机为保物流时效,甚至需要花“买路钱”找黄牛进城。

  根据媒体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数据,人均罚款,天津雄霸鳌头,难道只是因为天津司机普遍不守规矩么?从排名来看,罚款总额最多的是广东省,全年总罚款231.11亿元,人均罚款201元,第二名是山东省,罚款总额208.78亿元,人均罚款207元;浙江省位居第三,罚款总额199.44亿元,人均罚款341元。

  前两年,有媒体对18679位车主做了一个联合调查,最后的结果是:平均每个车主,每年违章3.65次,罚款上面花费550块钱。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4亿辆,汽车保有量达2.5亿辆,私家车达1.98亿辆,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辆车罚款一千多元。

  常开车的人就没有不被罚的,这里面有些确实是该罚,有些就很难说了。所以,这一些地方的交通违章罚款,到底是为了纠正交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还是罚款本身就是目的呢。

  在国内经常开车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在一些路况良好的道路,有时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区间限速,司机一不小心就被超速抓拍,有的岔道突如其来一道实线,导致车辆动辄压线,还有很多指示牌不清楚,引的司机稀里糊涂走错了路。其实,2020年7月《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就明确:不规范标志和隐蔽拍摄设施,将被拆除。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最新超速违章处理意见,对违反超速规定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这些都是对地方罚款经济,做出的限制,但最终效果如何,只能说见仁见智。因为监管层出面,制止地方违法罚款只是治标,若想根除罚款经济,就得对它的机制作出彻底改革。只要地方政府依旧可以从执法罚款分成获利,就等于变相鼓励地方政府放开手脚、胡作非为。不解决这一个问题,地方政府难免蠢蠢欲动,在舞文弄墨和执法宽严之间尽情获利。

  有人可能会说,《道路安全交通法》清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收缴分离;罚款和依法没收的违法来得到的,全部上缴国库。这罚金都上缴国库了,和地方上又有啥关系呢?

  但问题就出在“国库”这两个字。一般人以为“国库”是“国家金库”,但这只是字面上的理解,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都有建立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财政部门。一个县城的交通违章罚款上缴,与其说是“上缴国库”,还不如说是“上缴县库”。上缴款项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基本是当地财政部门说了算。2004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范“非税收入”的使用。政府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所有权、事权及相应的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也就是说,坊间传言的执法部门可以从违章罚款“分成”,并不是子虚乌有的谣言,而是有切实的法律依据。“分成”机制的合法性,使地方政府在管理上达到非常细化的程度。执法部门可以分成,执法人员也考核业绩。那么一旦地方财政吃紧的时候,罚款就会出现任务和指标。

  其实,罚款的业绩考核还不是最夸张的,更夸张的是罚款的商业化。有知情的人偷偷表示,某些地方的交管部门连自己装摄像头都嫌麻烦,索性外包给公司,连安装带监控全部交给公司做,然后在罚款里进行提成。如果此事为真,那么可以说,这一些地方的权力已经彻底商业化。如此执法,法律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罚款作为手段惩戒轻微犯法者,当然是合理的,但一旦罚款成为了目的,各种乱象频现就毫不奇怪了。

  英国哲学家洛克在他的政府论里有个精确的表述:“权力不能私有”,因为权力一旦为私利所用,人心就会被侵蚀污染,也会让社会治理,陷入不可名状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