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8时许,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市开源大道行驶途中,碾压双黄实线还越线行驶,被民警发现,当场拦下该车,车主处罚100元扣3分。
6月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近期,该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为集中查处行动, 其中支队摩托机动大队、东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队6月19日在市区开源大道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起,分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支队决定对这20辆车进行曝光。
据了解,道路双黄实线,是施划在道路中间用来区分不同方向车道的交通标线,是严禁机动车跨越、越线超车或掉头转弯、越线行驶的禁止性标线,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一种交通信号。
记者了解到,近期,市开源大道升级改造好后,道路宽敞通畅,个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肆意碾压双黄实线、越线行驶甚至违法掉头,引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威胁道路交通安全。2020年6月9日19:23分,一辆豫S095N3的黑色轿车在市开源大道违反双黄实线标线指示通行,导致两车相撞交通事故。
“道路宽敞了,很多司机压黄线、随意掉头,希望交警严查这些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机动车在快车道上随意调头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格格不入”……很多市民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
对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广大司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无小事。营造文明交通秩序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市民都不能置身事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常态化严查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从自己做起,交通违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办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互与通行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互与通行标线分为: 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河南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一)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二)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